3月12日,居住在山东省宁津县大曹镇张敖村的朱耀珍老人安排女儿到宁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自己办理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俺在村里住,可俺是非农业户口,乡亲们都入了新农合,俺心里挺着急。现在好了,俺也有保险了。”老人拿着医疗证高兴地说。自去年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推行以来,宁津县精心筹备,广泛发动,及时兑现政策,2个多月时间就有2万多名城镇居民自愿加入医疗保险,享受了以前只有“上班”人才能享受的待遇。
为让城镇居民了解这一惠民政策,促进居民参保,宁津县全方位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春节前,县领导亲自带领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工作人员上街进行宣传,先后悬挂标语上百幅、散发宣传资料5万余份,并通过广播、电视进行全方位宣传。另外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还主动到学校、小区等地进行讲演,宣传讲解居民医保政策、办法。针对县内好多城镇居民散居乡村、外出务工等情况,该县充分发挥县、乡、村党政干部的作用,实行包部门、包村、包户进行宣传发动,并在县直部门和乡镇设立集中申办点,方便居民申办。
时集镇镇村干部分片包村落实责任,特别是对存在“无病不参保、有病再投保”错误思想的参保对象及时进行政策教育,促其及早自愿交费参保。在宣传发动的同时,该县通过及时为参保人员报销、强化定点医院管理,用真正的实惠证明给群众看,促进更多应保人参保。在百货公司家属院居住的关禄芬,因心绞痛在宁津镇医院住院花掉1800多元钱,县医保办按标准为其报销840多元,报了近一半的费用。
老人激动地说:“入了医保就有了保障,花110元钱值!”自去年12月以来,先后为70多名入保居民报销医疗费用7万多元。为预防冒名、骗保等行为,该县强化对定点医院的监督和报销票据的审核,管理好医保基金,杜绝不合理支出。目前,宁津县有2.2万人自愿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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