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实行工伤保险“先登记后上岗”。
11日,记者从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获悉,我省将在省本级参保单位中建立工伤保险新增人员“先登记后上岗”制度,登记后一旦发生工伤,将按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记者了解到,为保障参保人员工伤保险合法权益,近日我省出台新规,在省本级参保单位中建立工伤保险新增人员“先登记后上岗”的制度,即参保单位在新进(招聘、考录、调入等)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当日同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职工办理参保登记后,方可上岗。省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原先参保单位每月集中办理一次新增参保登记的模式已无法满足现有工伤保险经办的需要,”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工伤参保登记之前发生的工伤事故就会得不到工伤保险待遇保障。而实行‘先登记后上岗’制度后,在职工参保登记后次日发生的工伤,将由省社保中心按规定支付;未及时登记的、登记之前发生的工伤,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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