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凌晨,长宁公安分局接到报案27日13时许,缪某将38万元巨款放在车内,叮嘱司机薛某在车上等他。16时许,缪某返回原地,发现薛某和车都不见踪影。
后来,他在长宁支路178号附近找到自己的车,但车内38万元现金和司机都不知去向。长宁警方断定薛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立即赶赴江苏泗阳薛某的原籍展开抓捕工作。
12月3日晚,薛某落网。民警在薛家附近一草堆里起获了35.9万元赃款。据薛某交代,部分赃款已被他花掉。据悉,近期车内财物盗窃案上升较快,一些车主将贵重财物放在车厢内或后备厢中,以为锁上车门就万事大吉,结果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警方提醒驾驶员,切勿将车厢当作保险箱。
警方提醒驾驶员,切勿将车厢当作保险箱。警方别就会提醒,要破案,对犯罪形成威慑!否则你叫大家把钱放哪?放家里一样会被偷,放银行会被抢!我在广州街头还看到这样的标语警方提醒市民,该路段是盗抢高发路段,你说人们难道就不从那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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