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山东省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将提至年人均240元(此前为200元),并逐步提高医疗费用报销最高支付限额,加快付费方式改革。
据悉,2011年,山东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120元增加到200元,城镇职工、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5%以上和65%左右。
今年,城镇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水平。全年开展居民医保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75%和70%左右,并逐步提高最高支付限额。推进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取消单一按项目付费方式,普遍实行总额控制下的复合式结算办法。
山东今年还将加快发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现社会保障卡在五项社会保险中的应用,并逐步扩展到就业服务、劳动关系、人力资源服务、人事管理等领域,实现全省发卡1000万张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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