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切实解决日益严峻的农民养老问题,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此,民革云南省委在经过深入调研后提出,采用以“换”为主的参保形式,来破解农村养老保险僵局。
民革云南省委提出,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今,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诸多困惑中进退两难,在模式的选择上难以取舍,陷入了目前的僵局。如何破解僵局,民革云南省委建议采取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多种以“换”为主的参保形式。
用粮食等农产品“换”保险。目前一些产粮大省正在探索采取用粮食等农产品“换”保险的做法,地方财政再给予积极的补贴和扶持。民革云南省委认为,云南省是农业省,也可借鉴这种用粮食等农产品“换”保险的模式。
用“土地”换保障。民革云南省委认为,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被征用的农民土地越来越多,有关部门特别是土地开发商在征地开始就应考虑到农民将来的养老保障问题,如从付给农民的补偿费中拿出一部分作为保险金,在制定有关补偿协议时就要包含农民养老保险的条款。
用其他资源“换”保障。如处于水资源保护区的农民,他们为了保证城市的供水,付出了他们可以使用的环境,让能够给他们带来经济收入的“水资源环境”成了“公共物品”,他们理应得到补偿,应该从水价中拿出一部分资金来补偿为城市供水做出贡献的当地农民,可将补偿费作为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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