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协调在京各财产保险公司就受灾车辆保险理赔作出6项承诺: 1、各保险公司按“重合同、守信用”原则,执行适度宽松理赔政策,在保险合同范围内“应赔尽赔、足额赔付”。
2、各保险公司处置因暴雨受损车辆时,积极协调汽车修理企业先行采取车辆排放水、晾晒、内部电路封堵保护等必要处理措施,再开展车辆查勘定损等后续工作,避免车辆损失进一步扩大。
3、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辆损失保险保障范围内,承担因暴雨责任导致的车身、车内饰、车上电子元器件等各方面损失,以及发动机进水后对发动机的拆装、清洗、换油等费用;在附加险“涉水损失险”(或类似附加险条款)保障范围内,保险公司承担因水淹、涉水行驶、在水中启动导致发动机损坏的相应损失。
4、对于没顶或车内水淹至仪表台之上的车辆,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后,可做推定全损处理,依据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给予赔偿。
5、各保险公司建立快速理赔绿色通道。对于责任明确、损失确定的案件,可实行现场定损、现场赔付。
6、保险公司承担投保车暴雨受损后自行施救产生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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