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上午从市地方税务局获悉,本市开始征收2014年度车船税。市民可在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由各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也可在市地税局委托代征单位设立的车船税便民服务窗口缴纳车船税。
据了解,本市2014年度乘用车年基准税额,按发动机气缸容量(排气量)分档为:1.0升(含)以下的每辆27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每辆39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每辆450元;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每辆900元;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每辆1800元;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每辆3000元。商用客车(中型)每辆960元,商用客车(大型)每辆1140元。摩托车120元。纳税人在缴纳机动车车船税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凭借税务登记证(个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上年度完税凭证(交强险保单和保费发票)、车辆登记证书或者车辆出厂合格证明(进口凭证)、车辆IC卡(只限于在车船税便民服务窗口缴纳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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