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滁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与此同时,同月最低工资标准相挂钩的失业保险待遇也将“水涨船高”。昨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8月1日起,滁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将由每人每月487.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04.5元。记者了解到,目前滁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已实现市级统筹,这也意味着此次调整,滁城及各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都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604.5元。
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说,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前提是此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以上,且中断就业属非本人意愿。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一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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