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补贴一直是安徽省高度重视的医改项目之一,从7月份起,将在全省11县市试点实施,到2015年实现全覆盖。6月21日,蚌埠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高女士通过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医药费6700余元,这是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后,第一位享受到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的蚌埠市参保人员。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对高女士的资料核对后表示,如今,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正式实施,普通参保居民待遇最高可享受到15万元,同时享受期可追溯至2013年1月1日。高女士费用发生在2013年5月8日,且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了6万元的封顶线,这样的话,超出部分还可以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的待遇。经计算,她还可以再享受到的补充医疗保险补贴为6700余元。
近期,这笔费用连同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55000余元补贴款将一次性发放至高女士的手中。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再次提醒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尤其是2013年1月1日以后至2013年6月20日前发生过医疗费用,且费用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一定要妥善保管好手头的材料,尽快前往市医保中心申请享受待遇,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0日。市区在校学生和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可以追溯至201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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