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召开《阜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讨论稿)社会风险评估座谈会。
来自市人大、政协、财政局、地税局及我市部分大型企业、医疗机构的40余名代表参加座谈会,对《办法》(...10月18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召开《阜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讨论稿)社会风险评估座谈会。来自市人大、政协、财政局、地税局及我市部分大型企业、医疗机构的40余名代表参加座谈会,对《办法》(讨论稿)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座谈会上,代表们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围绕《办法》(讨论稿)内容逐一进行分析预测,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评估。
据了解,为进一步统一、完整和规范全市医疗保险政策,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市人社局根据国家、省出台的一系列新医疗保险政策要求,抽调医疗保险业务骨干,通过政策对比、基金测算、调查研究、考察学习,起草了该《办法》。在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两定”单位及参保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形成了《阜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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