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新农保和城居保经办机构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精心规范管理,全面提高新农保和城居保管理服务水平,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6月18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2012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符合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领取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由55元提高到85元。
据悉,我省新农保制度从2009年12月启动,到2010年底实现了全省制度全覆盖;城居保试点工作2011年7月启动,实现了全省制度全覆盖,两项制度实行全省覆盖,比国家规定时间提前了2年。
截止2012年5月底,新农保参保人数183万人,参保率达到79%,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8.8%。其中60周岁以上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达到33.67万人;城居保参保人数4.08万人,参保率达到4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70%。其中60周岁以上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达到2.51万人。
此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提高标准后,全省享受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待遇的60周岁以上人员共计36.5万人受益,提标月需资金1095万元,年需资金13140万元。提高标准后,我省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水平位从西部十二省(区、市)中游跃升至西部前列,我省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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