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公布了五大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8月6日,大江网记者从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企业养老保险以本人实发工资总额28%的比例按月缴纳,工伤、生育2大保险则由单位缴费,个人不缴纳。养老保险按实发工资总额28%缴纳其中个人缴8%。
据了解,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如在企(含私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以本人实发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如缴费基数低于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社平工资60%的,则以社平工资的60%为基数),以28%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为其缴纳20%,个人自己缴纳8%)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以个体身份参保的,则以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以20%的缴费比例,可按月、半年、一年缴费。
工伤生育保险全由单位缴纳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缴费单位按其参加失业保险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个人按照本人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则根据养老保险基数单位6%、个人2%比例缴纳。
工伤保险由单位缴纳,缴费比例要根据用人单位的危险性分为0.4%、0.8%、1.2%、1.6%、2.0%、2.4%。生育保险按养老缴费工资为标准,由单位按0.8%的比例缴费,个人不缴纳。保险不断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维护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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