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广州市居民医保制度自实施以来一直未调整,而政府资助部分已分别于2009年、2010年、2012年调高了3次。据郑玉华介绍,为实现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在逐步提高政府资助标准的同时,个人缴费水平应要进行同步调整。在本次调整以后,广州市居民医保基金将实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未来,医保基金筹资标准仍将随实际情况而提高,确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城乡医保一体化是建设“大病医保”的前提据郑玉华介绍,市人社局预计在2015年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合并,真正实现居民医保城乡一体化。一体化完成后,医保筹资标准初步计划实行“一标多档”制度,即一个标准,分多个档次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进行筹资。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医疗保险处李程处长介绍,备受关注的“大病医保”制度建设有几个重要前提,包括居民医保城乡一体化、制度运作良好、没有资金缺口等,因此广州市暂时还不具备建设“大病医保”的条件。
据了解,在现行的广州市居民医保政策中,保障范围已包括了住院、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普通门诊四大块,参保人员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到了20.7万元。提醒:新政出台记得补缴差额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居民医保新政策出台前,参保人员可先按2012居民医保年度个人缴费标准预缴;待居民医保新政策出台后,已按2012年度缴费标准缴费的参保人员须补足个人缴费的差额部分,否则将不能享受新的医保待遇。保险为您提供全渠道一致、优质的售后理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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