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滁州最低工资标准已上调,记者昨日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同最低工资标准相挂钩的失业保险待遇也将“水涨船高”,8月1日起滁城失业保险金标准将上调到409.5元,各县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也将上调至344.5/月。
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此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结合滁州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各县(市)区实行了统一的发放标准。市直及琅琊、南谯两区由原来的325元/月调整为409.5元/月,凤阳、天长由原来的273元/月调整为344.5元/月,明光、来安、全椒、定远由原来的252元/月调整为344.5元/月。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说,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一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前提是此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以上,且中断就业属非本人意愿。”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说,6月底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有5800人。保险在线商城,让你的生活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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