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贵州全省老龄办主任会议在贵阳召开,提出全省各级老龄办必须想老人所想,开创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2009年贵州省老龄办要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老龄委会议和第二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以建立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和加强农村老龄工作为重点,切实解决涉及广大老年群众利益的问题,努力推动贵州省老龄工作的全面发展。 用制度来保障“老有所养”是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的基础。
目前,贵州省城镇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15.34万人,其中离退休人员59.34万人。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1015元,比上年增加151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由上年2个市扩大到7个市州地,参保人数达105万人,建立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农村低保保障人数由256.7万增加到324万人,其中老年人85万人,城市低保人数54.5万人。全面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186万农村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普遍实行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绝育户,发放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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