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保监局以学习宣传新《保险法》为契机,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数据真实性现场检查等工作,组织召开了青海保险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座谈会,就下一步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出四项具体要求:
一是突出重点。各公司要根据数据真实性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结合自身业务特点,理出本单位的重点问题和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加以解决,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多措并举。要以新《保险法》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做好现有制度的“废、改、立”工作。
要改进管理手段,注重发展电子商务和电子平台,加强对重要业务、环节、岗位和人员的监督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三是惩防结合。要通过讲道理、讲案例、讲利害,不断加强员工教育,尤其是对高管人员的教育。要从制度上形成正确的利益导向,通过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遏制行业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健全保险业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四是稳定大局。要加大对销售误导、理赔难等损害保险消费者利益问题的治理,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严格落实总经理信访接待日和首问首办责任制,进一步做好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确保青海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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