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广元市社保局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六个带头的要求为切入点,集中解决四风问题,紧紧联系社保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实际,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服务群众效能建设,改进直接服务群众方式,启动社会保险业务下放基层保障所经办试点工作,将部分服务职能下放到基层保障所。
为贯彻落实好川人社发(2013)54号文件精神,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就近办理社保业务。广元市社保局充分利用金保工程网络信息系统以及基层保障平台,将城乡居民个人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变更业务;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申领、挂失、社保功能激活及补换业务下放到基层保障所经办。该项工作由采取先行试点,分步实施的办法,2014年4月起在利州区启动试点,试点成熟的基础上全市逐步推广,力争在2015年1月延伸到全市所有基层保障所。
目前,已在利州区确定了嘉陵、宝轮、东坝、龙潭四个基础条件较好、居住人口较多的保障所作为试点,完成了信息系统功能,拟定业务经办流程,印制相关表册和宣传资料。4月10日,市局统一组织对试点保障所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经办和系统操作的培训,从4月中旬起,下沉业务可以开始在试点保障所进行办理。保险在线商城,让你的生活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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