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基金不再另行向参合农民收取和合承德网讯7月22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按照刚刚出台的《承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今年我市将不再另行向参合农民收取大病保险基金,参保农民最高理赔金额为每人每年25万元。今年大病保险基金不再向参合农民收取据了解,2014年,大病保险基金不再另行向参合农民收取,而是从各县(区)新农合统筹基金结余或在新农合年度提高筹资时新增的财政补助资金中按一定比例或额度提取。
今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基金提取标准为年人均20元。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为参合农民因自然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含意外伤害),按照县(区)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补偿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对参合农民个人年度累计负担合规医疗费用实行分段补偿,年度内只扣除一次起付线。
补偿金额每人每年25万封顶最高补偿比例达到80%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14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设定为10000元,分段范围和补偿比例:10001~30000元补偿比例为28%;30001~50000元补偿比例为50%;50001~70000元补偿比例为60%;70001~90000元补偿比例为70%;90001元及以上补偿比例为80%,理赔最高封顶线为每人每年25万元。理赔程序更加便捷报销补偿做到一站式即时结报参合农民可以自主选择统筹地区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欲到县域外住院治疗,应由病人或其家属按照当地规定到县区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批备案。因病情急、危、重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应及时报告参加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并在当地规定时限内补办相关手续。
参合农民在已实施新农合出院即报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将享受到新农合报销与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保险在线商城,让你的生活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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