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学生在学校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日益增多,部分当事人的不正当维权行为已经成为困扰学校管理的大问题。为了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邢克智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学校校方责任保险法》的议案。近年来,全国各类学校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屡见不鲜,在事后处理中,一些学生家长表现过激,采取影响校园正常工作秩序的极端做法,促使校方满足其诉求。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农学院院长邢克智认为,解决这一问题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就是建立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制度。
邢克智:“如果学校投保了校方责任保险,那么就可以根据保险合同将原来由校方处理赔偿责任问题改由保险公司第三方处理,既可以保证事故处理的公平公正性,又可以减少学生家长的过激行为。同时,还可以将原来由个人或校方承担的这一部分经济赔偿转嫁到保险公司,一方面减轻了学校的负担,另一方面也可以极大程度的化解校方与学生及家长的矛盾。”邢克智等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尽快制定《学校校方责任保险法》,强化学校校方责任保险的法定性和强制性,以加强学校责任保险的实施力度。
邢克智:“学校校方责任保险立法要规定凡是由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各类学校都应投保校方责任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学校校方责任保险立法要规定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应当坚持非盈利性原则。学校校方责任保险立法要根据‘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由政府或投保方缴纳保费,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某些问题自行作出具体规定。大力发展我国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市场,丰富学校责任保险的具体险种,扩大学校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使学校责任保险合同的内容更加符合公平要求。保险在线商城,让你的生活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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