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哈市市民反映称,哈市部分药店仍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卡购买非药品的情况。在哈市道外区凤凰城小区健康连锁药店,豆油、卫生纸以及各类生活用品均被摆在进门处的柜台前。
记者拿了一袋盐焗腰果,并和买的含片一同递进收款台内进行付款,收款员接过医保卡进行了刷卡收款。
在道里区抚顺街322号玉丰大药房,记者同样发现该药店将大量生活用品和药品混合摆放。在该药店内,记者购买了处方药头孢氨苄片,但没有药店工作人员要求记者登记处方药购买人的相关信息。记者又在该药店内挑选了一瓶果汁,并用医保卡在药店内一并付款。
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处方药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另据《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中明确指出,个人账户医保卡不允许购买医疗器械、营养品、保健品及生活用品等,如发现定点药店有此行为,将对其进行罚款,严重者将取消定点资格。保险在线商城,让你的生活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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