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在呼和浩特召开的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传来喜讯: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杨晶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副主席郭子明主持会议。据悉,内蒙古从1999年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以来,有333万人参保,基本解决了城镇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2003年,全区开始建立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参合人数1126万人,初步为农牧民提供了基本医疗保障。
今年,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乌海市参加国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外,自治区同步启动28个试点城市,预计纳入30万居民,3个国家试点城市确保纳入65万居民。到2010年,要在全区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杨晶指出,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促进和谐内蒙古建设的需要,是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他强调,已经下发实施,各地区要准确把握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要求,紧密结合试点地区实际,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扎实有效地推进试点工作。要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保积极性,切实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坚持统筹和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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