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江苏将正式试点城市统筹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来自江苏省人社厅的消息,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宿迁5个试点城市的试点方案已经出台,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参保人。据了解,此次试点城市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人群均有所扩大,除了国家规定的城乡居民外,城镇职工也将纳入大病医保保障范围;所涉资金都由医保基金或公共财政筹集,无需个人缴费,但不同地区筹资标准不同。 江苏省5城市大病保险试点方案苏州 今年将全面建立大病医保制度,符合规定的大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50%,鼓励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对特殊困难人员提高报销比例,筹资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15元。南通 筹资标准初步定在每人每年40元,将随着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筹资标准、补偿比例逐步提高。宿迁 大病住院患者一年内单次或累计超过1万元的个人付费部分,可再次进行报销。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