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中旬,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全面完成。学院为符合条件的1969名在校生统一办理了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金额由学院先行垫付。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9】48号)精神,2009年6月,该院成立了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为符合条件(即非当年毕业生、家中没有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统一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铜川市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标准为每人每年95元,其中中央财政和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80元,个人缴纳15元,为了快速推进大学生医保工作,该院先行拿出29535元垫付了学生个人缴纳金额。目前该院共有1969名在校学生被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医保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按照规定,持卡学生在门诊大病、门诊特殊慢性病和住院时,可凭《医疗证》和IC卡在市定点医院刷卡结算,假期、实习、休学期间,可选择居住地或实习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回铜川审核报销后到参保的商业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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