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调 幅度在20%以上。
昨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本月起提高全省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武汉中心城区从630元提高到770元/月。 新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区域分为三档:770元/月、630元/月、525元/月。其中,武汉市7个中心城区和武汉开发区、东湖高新区、东湖风景区提高到770元/月,6个新城区按630元/月执行;省直缴费单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按770元/月执行。全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物价上涨补贴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等五部门文件同步调整。 根据有关规定,湖北省失业人员月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确定。今年12月1日起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同步上调,各档次调整幅度均在20%以上。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