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两定”单位(即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工作,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依据国家对定点单位的管理规定,自治区联合兵团、乌鲁木齐市所属相关单位组成联合考核组,对自治区本级(含铁路)、兵直统筹区(含十二师)及乌鲁木齐市的定点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依据最终考核结果,联合考核组于年终召开了考核奖惩会议。会议上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肿瘤医院等15家先进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对日常医保管理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8家定点药店予以通报批评,对停用网络一年以上未能给参保职工提供医保服务的17家定点医疗机构立即取消定点资格,对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的83家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考核办法扣除预留保证金。
通过此次考核,不仅规范了自治区及乌鲁木齐市所属范围内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同时也提升了“两定”单位医疗保险服务工作,为今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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