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全市12个县(市、区)全面铺开,比全省提前一年实现全覆盖。到2011年底,全市城乡居民登记参保人数117.76万人,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人数106.88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1.67亿元。
一是统一规范制度。在10个国家级试点的基础上,将梅列区、三元区作为市级自行试点单位,实现两项制度全市同步全覆盖,出台《三明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统一全市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特殊补助、待遇标准、激励机制等政策。
二是照顾困难群体。为全市约12.1万名重度残疾人、低保户代缴费和提高缴费补贴600多万元,解决困难群体无力参保问题。
三是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各级财政做好配套资金测算和保障,投入相应的启动经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村级新农保协理员给予一定的工作补助,保障新农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基金安全运行监管。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缴费和待遇领取等业务经办流程,充分发挥审计职能和利用中介机构,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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