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财政强化措施,深入推进该市农业保险工作规范化运作,完善运行机制,推动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保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省保费资金核算办法要求,设立农业保险专户,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认真做好农业保险季报报送工作,及时拨付省以上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规范保费资金收支流程,农业保险资金账户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规范运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提足用好管理费。将农业保险管理费的提取比例由按农业保险总保费的12%提取提高到15%,增加的3个百分点专项用于农业保险的宣传、培训、承保、理赔、服务等相关工作费用支出。管理费的使用实行部门预算,纳入同级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
三是充实巨灾风险准备金。严格按照省巨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要求,积极统筹协调,足额配套到位。将县区上缴巨灾资金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提前催缴,确保巨灾风险保险金政策落到实处。
四是提高高效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根据《2012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宿政办发[2012]13号)要求,制定2012年高效农业保险覆盖面达到高效农业面积的15%的目标。启动将西瓜、花卉等纳入农业保险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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