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和完善了“3+1”工作机构。“3”即区上成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办公室,各乡镇(街道)成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代办站,各行政村(社区)确定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代办员;“1”即组建了农业灾害鉴定核损专家组。
二是强化和落实了责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切实抓好201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和落实了各级各部门以及承保机构的相应职责。
三是强化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全程管控。区政府办转发了《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组织管理、承保管理、理赔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承保机构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定了《东坡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操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了承保、理赔、资料保管、单证领销等工作流程。
目前,全区已承保水稻23.68万亩,占承保目标任务的100.12%;已承保玉米2.57万亩,占承保目标任务的1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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