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自2011年列入第三批城乡居民保险制度实施县以来,惠及全县城乡居保人口38万多人。
制度实施以来,该县举全县之力,广泛宣传,各方联动,从政府到群众,从城里到乡村,精心打造了一张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网,努力让老百姓交最少的钱,享受最大的医疗保险待遇,构建“病有所医”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
政策启动以来,该县从做实调查摸底登记工作入手,提出了“三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即制度实施时60岁以上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人员100%发放到位,家庭联保对象100%参保缴费到位,45岁以上人员100%参保缴费到位,确保了制度的顺利启动实施。
2012年,该县进一步巩固“三个百分之百”目标工作基础,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强化宣传,引导未保居民主动参保,已保居民踊跃续保,有力地促进了参保率、续保率的双提升,城乡居保工作再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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