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殖户为减少自身损失,打起歪主意骗取保险金。
3月4日,记者获悉,日前,经吉安市吉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喻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罚金3万元。喻某,女,在吉安县固江镇一山场经营一家禽养殖场,因为经营需要,其养殖场购置了一辆箱式小货车。2013年5月20日,喻某驾驶箱式小货车前往吉安县固江镇家禽养殖场,因操作不当,车子滑入养殖场山脚。由于车辆使用年限较长,且将货车调出需支付一大笔费用,喻某盘算不如趁机换部新车,故而产生报假案骗保险的想法。
后喻某以车辆被盗为由向公安机关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按照程序对车辆被盗事件进行了理赔,共支付喻某机动车保险赔款近3万元。2013年12月1日,有村民发现在固江镇家禽养殖场附近的树林里长期停放一部小货车,且货车没有牌照,可能来历不明,于是向吉安县公安局报警。经调查后,喻某骗取保险金的事实东窗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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