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略·伯纳德医生的这句话,实际上也阐明了重大疾病保险的作用,就是为了让罹患重病的人,能够有钱好好治疗和生活,而不是在财务上陷入困境。
最近几年,百万医疗保险一跃成了网红热卖产品,很多人都觉得其保费低,保障高,有了它什么问题都解决了。甚至有人因为购买了百万医疗保险,而把购买了多年的重疾保险做退保处理。
那么,百万医疗保险到底能否替代重大疾病保险呢?
百万医疗保险属于费用补偿型保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报销医疗费。客户因病到医院治疗,花费金额超过保险公司免赔额(免赔额是指保险公司设定的一个赔付的起付线,市面上绝大多数百万医疗保险的免赔额是1万元),剩余部分按照条款约定给予报销。注意这里所说的保障百万是指报销额度,最高不超过保单保额。也就是说要先消费,再报销,而且报销的额度不能超过实际花费的费用。
重大疾病保险则属于定额给付型保险,如果罹患保单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指一种严重的疾病状态或实施某种手术治疗),保险公司会按照条款约定的保额进行给付。这个给付情况跟医疗支出的多少无关,赔付的保险金可以用来作为后续治疗费用,也可以任意支配用于他处。
百万医疗保险属于先治疗后理赔,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日常的一些头疼脑热、病情较轻的疾病,花费金额不高,通过医保报销一部分医疗费用后,剩余金额超不过百万医疗设置的1万元免赔额,那就无法报销,此时百万医疗就很难有使用的机会。而如果单纯一次性花费较高时,大多数家庭也没有充足的资金储备,此时就体现不出保险救济的作用。简单点说,要想获得一百万的赔付,那得先有一百万医疗费的付出。
对于重大疾病保险理赔,通常情况下只要所患疾病或实施的手术类型是在保险条款约定的理赔范围,就可以一次性获得一定金额的保额赔付,支持客户后续的各项治疗。但是,由于重疾保险对于理赔疾病有一定范围,对于不属于重大疾病保险范围的疾病则无法赔付,而且重疾保险保额是提前约定的额度,有时保额不高,如果遇到花费较高的疾病时,即便保险公司快速赔付了,仍有可能面临治疗费用不足的情况。
目前市场上大部分的重大疾病保险为长期保险,在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持续缴费有效,不管期间客户患有何种疾病,只要不属于重疾,合同没有发生重疾理赔,保险公司就不能单方面终止合同。
而百万医疗保险通常为一年期产品,保费为自然费率,也就是说保费随着年龄的增加而递增,但是费率明显低于重疾产品。有些百万医疗产品是每年核保的,如因“产品停售”或“客户已罹患慢性或严重疾病”,保险公司可以不再予以续保。
消费者一旦因病住院会产生两个最棘手的问题,一是收入减少,消费者面临着工资收入损失。二是支出增加,消费者治疗期间会产生治疗费、营养费、看护费、食宿费、交通费的支出。重大疾病保险解决的是因罹患重大疾病长期不能参加工作而导致的收入减少的问题,通过一次性获得理赔保额,确保由于家庭重要成员罹患重疾无法工作而产生的收入损失,以及后期康复阶段的费用支出。
而百万医疗保险解决的是消费者患病期间因治疗费而导致家庭支出增加的问题,在住院期间消费者花了多少钱,保险公司再给消费者报销多少钱,用以减轻家庭财政支出的压力。
通过简单的对比,可以看出两种产品各有所长,谁也无法替代谁,它们在功能上是有一些重叠和互补。
对于家庭经济条件有限,担心患病后没有能力支付大额医疗费的消费者,可以先选择投保百万医疗保险,让家庭拥有一定的保障,理赔不分病种,不管是普通疾病还是癌症住院都可以获得医疗报销。随着家庭经济条件好转,再选择补充合适的重疾保险,通过重疾保险高额的保障,以提高整个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
对于买了百万医疗保险之后就去退保重疾的做法实不可取,而两者同时购买才是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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