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从9月1日开始缴费,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提高40元,参保人可申报医保报销的最高限额比2014年提高4万元。2015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个人缴费标准及可申报医保报销限额有一定的调整。
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320元提高到360元。个人缴费标准在2014年A档每人每年30元、B档每人每年60元的基础上,调整为A档每人每年50元、B档每人每年90元。参保人可自愿选择缴费档次,但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成员须按同一缴费档次同时参保。
由于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参保人可申报的最高报销限额也相应提高。A档年报销限额为31万元以上,其中基本险在2014年16万元的基础上提高到20万元,大病保险11万元以上;B档年报销限额33万元以上,其中基本险在2014年18万元的基础上提高到22万元,大病保险11万元以上。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将从9月1日至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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