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声明:本文在分析、对比产品时,暂不考虑品牌、服务的差别,不考虑保费,而仅仅从医学的角度,从保险保障的意义和功能本身来进行探讨。
很多人在对比不同公司重疾险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保多少种疾病。越多越好,对吗?病种数量不能说不重要,但大家不要被病种数量骗了。
⬆️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重疾险的疾病定义做了一个统一的规范,这个规范一共规定了25种常见重大疾病的名称和理赔标准。只要是重疾险,必须包含前6种疾病,并且如果使用后19种疾病,名称、定义都不能变。25种以外的疾病,保险公司才可以自由发挥。
为什么保险协会要做这件事呢,因为很多公司用疾病数量来显示自己的优越性,而实际并非如此。
⬆️根据再保险公司的理赔数据,99%左右的重疾发病率集中在10种疾病上。男性的10种疾病都是在保协规定的25种疾病之内。女性除了红斑狼疮之外,其他9种也都属于25种疾病的范围。根据保监会的数据,后19种疾病的发病率远远低于前6种疾病,保险公司自己添加那些疾病的发病率,就更低了。
所以我个人认为,现在保险公司拼这个疾病数量,作秀嫌疑远大于实际的保障意义。
那么问题来了,判断重疾好与不好的核心标准应该是什么呢?还有什么东西比起疾病数量、赔付次数,更值得我们去了解和关注呢?我认为有以下8点:
- 01 轻症保障-
轻症,全称是轻度重疾,也就是说这个病也是很严重的疾病,但没有重疾险说的重疾那么严重。
⬆️下方是轻症,上方为重疾。比方说吧,在重疾险中一只手截肢了,这并不算重疾,只算作轻症;要两只手都没了或一手一脚没了叫做重疾。这就是轻症为什么重要,因为轻症一点都不“轻”啊!
- 02 保费豁免-
由此,也引出了第2条需要关注的保障:保费豁免——发生了特定疾病之后,剩下的应交保费不用再交了,而保障内容继续有效。这个为什么重要,就是因为发生轻症和重疾,我们不能工作了,没收入了。没了收入,治疗要花钱,家里生活要花钱,要是还要继续交保费,负担就更大了,保费豁免是一项很人性化的保障。保费豁免看两个对象:针对被保人的豁免和针对投保人的豁免。
- 03 轻症提升保额-
即赔付了轻症之后,重疾的保障额度不降反升。因为患上轻症后,发生重疾的可能性比普通人高很多。也就是说,对于轻症的患者来说,他们更加需要重疾的保障。
⬆️比如说,原位癌和恶性肿瘤:原位癌是轻症,恶性肿瘤是重疾。原位癌从医学上来说不是真正的癌症,因为它不会扩散,治愈率几乎是100%,手术切除后就没事了,不会残留癌细胞,本质上不会复发。但这样一个有过癌症体质的人,将来再次发生原位癌或恶性肿瘤的风险就比别人高。
因此,如果发生轻症以后,重疾的保额可以比原来买的再多一点,那对患者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的好事啊!
- 04 癌症多次(多倍)赔付-
现在有不少产品可以赔多次(不同)重疾,但个人认为多次给付意义不大,因为25种重疾的身故比例很高,并且就算活下来,患第2种重疾的可能性也几乎为0。但是癌症就不同了,因为癌症容易复发,多次给付的价值就比较明显了。我们来看看这个数据。
⬆️这个图显示的是各个年龄层的癌症患者,患癌5年后还活着,并且癌症仍然存在的概率(包括未治愈、复发或转移等情况),最高去到70-80%!所以,癌症多次给付比较实用。当然,如果在初次患癌时就直接赔付2倍或3倍保额,那就更好了。
⬆️从家庭财务安全的角度来讲,家庭支柱不幸患癌,肯定是打击最大的。这个风险有多高呢?我们以30岁男性为例来说,未来30年可能患癌并且5年后未治愈的概率是13%。也就是说,在100个正常健康的30岁男性中,未来黄金30年内,有13个人会不幸患癌,不过他们都能挺过5年生存期,但依旧因癌症在持续地接受治疗。
小结
第一,癌症多次给付的实用性远大于重疾多次给付(不管重疾有没有分组)
第二,投保时年龄越小,癌症多次给付的价值越大
- 05 身故额外赔付-
目前国内的重疾险,主流上有两种:
一种是不赔身故的纯重疾险。纯重疾险,优点是便宜,缺点也是很明显的,就是有可能起不到保障的作用。包括以下情形:①急性疾病身故(猝死)②疾病未发展到理赔条件就因器官衰竭身故③因意外事件身故④自杀
另一种是包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产品定价上要加上寿险费率,价格高一点,但保障也全面一些。如果还没理赔过重疾,就因为其他原因身故了,那么保险公司要按照客户所买的额度来赔付。
然而,不管是上面第一种或第二种重疾险,在赔付了重疾保险金之后,如果被保人最终还是没能康复,离开了家人,保险公司是不会额外再赔付身故保险金的。
⬆️这就存在一种风险,理赔之后,钱也花了,人也没了,这就不是收入中断,而是收入永远消失了。如果我们希望为家人将来的生活提前做好规划,那就必须考虑重疾之后身故的额外保障。
- 06 长期护理保障-
在重大疾病中,有一类疾病涉及到瘫痪,或者不能独立生活,但是又不会马上身故。这种“想走走不了”,甚至比走得太早还要残酷。因为我们不但不能赚钱养家,还会成为家人的累赘和负担,给他们带来麻烦,甚至是家庭矛盾。这就是古人说的“久病床前无孝子”啊。
这种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重疾险是有赔的,但是是“一笔过”,买多少保额就赔多少。但问题是,这笔一次性的保险金,对于长期卧病在床、长期需要他人护理的人来说远远不够。据调查,脑中风后遗症患者,如果护理得好,照顾得好,可以生活20年之久。这一个月的家庭支出加上护理费,不算多,算2万吧,20年就要480万了。
⬆️目前跟护理有关的保险还很少。第一种,单独的护理险——每月给付保险金,连续给付数十年。第二种,在重疾险中增加一项长期护理条款。第二种设计更人性化,但目前(仅有的一款)产品有名无实,不建议买。如果想拥有护理保障,那还是单独买护理险吧。
- 07 少儿特别保障-
这一项是专门针对儿童来说的。在我从事保险顾问的经历来看,有很多父母在给小孩买保险时,会特别看重小孩在自立之前这个阶段的保障。因为等小孩自己工作、会赚钱了,他自己就有能力给自己买保险,做父母的不需要那么操心了。
那么在小孩的少儿阶段,怎么去强化他的保障呢?我的理解是两方面:一方面是保障范围——应包含少儿高发疾病(单独分一组为佳,赔付后其他重疾保障继续有效);另一方面是保障额度——增加少儿阶段的保障额度或高发重疾的保障额度。
- 08 终身可升级-
这个产品是不是会升级,升级的时候老客户能不能升级。大家都知道,我们在使用电脑软件或手机APP的时候,经常要更新、升级的。如果一款产品不再升级,或者即使升级,老客户不能升级,那么将来如果想新增某项保障,就只能重新购买一份,可是已经错过最佳的投保时机了,不一定能买,能买也可能因为年龄原因变得很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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