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合同条款的内容生涩难懂,很多长期险合同的篇幅又很长,大概能有个几十页,并且合同里有很多复杂的专业术语,简直就像一沓厚厚的“天书”,越看越懵!
大家可能会苦恼,先看哪?怎么看?哪里需要重点看?
今天,保哥就来划一划保险合同里的“重点”~
文章主要内容包括:
保险合同中,往往会涉及到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保险人这几个“人”,分别是什么意思呢?
为了方便理解,保哥先给大家举个小栗子:
老王在某保险公司给妻子丽丽买了一份50万保额的定期寿险,指定儿子小王为受益人,如果在保障期间丽丽不幸身故,可以留一笔钱给儿子。
在这个事例中,老王是投保人,妻子丽丽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是儿子小王,保险人当然就是保险公司了。
因此,简单总结一下这4个“人”的含义:
投保人:签合同交保费的人
被保险人:享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受益人:领取保险金的人
保险人:保险公司
弄清这4个“人”是我们看懂保险合同的第一步,接下来,我们来看下这份保单“保什么”,也就是条款中“保险责任”这一项。
保险公司也会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进行理赔,因此,这部分内容是条款的重中之重。
以重疾险为例,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等待期、疾病的赔付条件及赔付比例等,如果是多次赔付的重疾险还要重点关注间隔期。
比如常见的附加二次癌症保障,保哥教大家看一下这个条款:
(某重疾险条款)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被保人第一次罹患的大病是癌症,满3年后,第二次罹患癌症才能赔付;首次罹患的大病非癌症,满180天后,罹患癌症可以赔付,都是赔付100%基本保险金额。
另外,还有我们熟悉的医疗险,需重点关注一下,免赔额、赔付范围、赔付比例以及增值服务等。
(某定期寿险条款)
寿险的免责限制较少,重疾险、医疗险或意外险的免责条款一般会略多些。
当发生了免责条款中的某个情况时,保险公司是有权拒赔的,如果我们没有仔细阅读免责条款,到时很容易发生理赔纠纷,因此啊,这个条款内容是有必要了解的。
长期险都是设有犹豫期的,一般是10~20天(新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长期健康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不得少于15天),具体天数以合同为准,自保单生效日开始计算。
类似于“7天无理由退货”,在犹豫期内,如果觉得这份保险不适合你或是其他原因,都可以申请退保,保险公司会全额退还所交保费,犹豫期外,则只能退还现金价值。
等待期内患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但如果在等待期内发生意外,是可以正常理赔的,因为意外是无法事前预测的。
就目前的保险市场来说,意外险一般没有等待期,重疾险、医疗险、寿险是有等待期的,但等待期时间不固定,一般有30天、60天、90天、180天乃至1年。
保险公司之所以会设置等待期,目的是要控制风险,防范带病投保或是骗保的事件发生。
另外,宽限期内,即便还没有缴费,保险合同依然是有效的,如果在此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要承担保险责任,不过要从给付金额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
60天宽限期后仍未能及时缴纳保费,保单就会失效,失效期间保单不承担任何保障。
2年内可以提出复效,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仍可恢复合同效力。
过了复效期,保险合同就会彻底终止,只能退还现金价值。
我们买保险,买到手的就是保险合同,即使条款生涩难懂,我们也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因为这关系到我们自身的权益。
哪些合同内容需要重点关注,保哥已经教给你了,赶快拿出自己的保险合同实操一下吧!有问题欢迎随时给保哥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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