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社会保险登记征缴部门业务办理时限的紧急通知高新区各参保单位:按照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业务经办时间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高新区社会保险登记征缴部门业务的办理时限及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登记、单位网上申报及其它特殊业务柜台申报的时间要求每上月26日至当月8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延至10日,超出10日后,一律无法受理。网上申报的时限以单位整体提交结算日为准,即最后一步的提交结算不能超出当月10日。
同时,请有人员增减及补征集业务的参保单位注意网上操作后按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纸质资料,否则无法审核通过,视同当月未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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