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航空延误险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起因是南京的李女士,自2015年起靠着航空延误险理赔了近900次,赚了300多万。 随后被警方以涉嫌保险诈骗刑事拘留。 海豚君作为一名保险从业人员,对于薅航空延误险羊毛的人已经司空见惯,本不想说什么了。 但是在知乎上的高知份子、法律大V对于保险知识的了解太过匮乏,认为保险公司玩不起,无耻,甚至还有人竟然将赌博和保险画上了等号。 20.5万人投票,近7成人认为李女士做法合理。 明明是一个骗保事件,却反骂保险公司,实在让人看不懂。 这些人八成不知道航空延误险是什么,条款也没有仔细读过。 海豚君看了多款航空延误险,发现都是大同小异,这里给大家贴出支付宝中境内航空延误险的条款作为参考。 下面海豚君结合保险条款和刑法的198条,告诉你们为什么李某的行为符合保险诈骗罪的。 1、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2、编造虚假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3、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5、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符合以上任意一条都属于保险诈骗罪。 这个事件中,2、4、5条肯定是不满足的,我们主要看一看第1、3条。
是飞机延误还是飞机延误造成的损失? 如果是第一种,那么李某就不属于虚构标的,如果要是飞机延误造成的损失,那么就属于虚构保险标的了。 到底是那种,我们来看一看航空延误险的条款。 明确说明保险标的为因航空旅程延误对被保险人造成的损失。 而这个案件中,李某多数是用他人的身份信息购买,当事人并不知情,所以对被保险人也没有造成损失! 因此海豚君认为完全符合了虚构保险标的!
以支付宝境内航空延误险为例: 需要满足:①实际搭乘②航班延误③造成损失 回到这次案件里,无论李某本人还是他人身份购买的机票,都没有实际搭乘航班,何来的保险事故呢? 所以李某去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应当属于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 所以综合以上两条,李某无疑是属于保险诈骗罪。
虽然这是骗保案件,但是保险公司的问题更大。 在航空延误险的免责条款中,明确写到了:未实际办理登记手续的,是不赔的。 而在实际理赔过程中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甚至不需要投保人本人申请理赔。 如此宽松的理赔规则难免让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 另外,需要提醒一点,看似薅了保险公司羊毛的,实际上吃亏的最终还是普通人。 因为当赔付成本变高时,保险公司就会采取加价或停售的手段。 原本只要20元的航空延误险可能未来会变成50甚至不再销售这类险种。 其实航空延误险一直都有人在薅,而保险公司的漏洞迟迟没有堵上,如果这类保险依旧如此,相信离监管部门出手的日子不远了,未来有可能这类保险都不会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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