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内首家相互制寿险机构,也是目前唯一的相互制寿险组织。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险公司不是谁想开就能随便开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保监会的审批拿到牌照并且接受监管。
《保险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六十九条: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
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我国采用偿付能力二代监管规则,业内简称C-ROSS,“偿二代”要求非常严格,简单来说,保险公司在每季末、每年末都会通过建立详尽的数学模型和压力测试后能确保自己有能力在99.5%的概率下无论发生什么事件都不会倒闭。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将保险公司分为下列三类,实施分类监管:
①指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保险公司;
②指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到150%之间的保险公司;
③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的保险公司。
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时,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要求其提交和实施预防偿付能力不足的计划。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下列措施:责令增加资本金、办理再保险;限制业务范围;限制向股东分红;限制固定资产购置或者经营费用规模;限制资金运用的形式、比例;限制增设分支机构;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限制商业性广告;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 等办法让保险公司尽快将偿付能力恢复到最多安全线之上。
《保险法》第九十八条规定: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
保险公司的责任准备金是保险人为了履行未来的赔偿或给付责任而在每一会计年度末提存的资金准备,主要有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等。保险责任准备金不是保险企业的营业收入而是保险企业的负债。保险企业应有与保险责任准备金等值的资产为后盾,随时准备履行其保险责任。
按照保监会制定的《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每家保险公司都要在指定的银行存放注册资本总额20%的一笔资金,这笔钱除了偿还债务以外,不允许随意的动用。
《保险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是保险公司不作为股利分配,而储以备用的那部分净利润。提取公积金的目的,在于积累这部分资金,若保险公司出现亏损时,用以进行弥补,无亏损时,则用以增强其偿付能力,发展公司的经营,提高该保险公司的信誉,公积金的增加也意味着公司财产的增加。
《保险法》第一百条规定:
所有保险公司都需要统一缴纳保险保障基金,在保险公司被撤销、破产、重大危机、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的情形用来救助保险公司。
(目前保险保障基金规模差不多800亿)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
①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②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再次保险的行为。保险公司及再保险公司共同承保,理赔由多家公司共同赔付。
《保险法》第一百零三条
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应当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
《保险法》第一百零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再保险,并审慎选择再保险接受人。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①银行存款;
②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③ 投资不动产;
④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制定。
信美相互成立三周年,会员数已从0增至2019年底4.6万余人,累计客户超3500万。在数字背后,会员早已与信美结成“山川异域,风月同天”的命运共同体。
保费最能代表市场认可度。2019年信美相互实现高速增长,保费收入20.11亿元,同比增长273%,远高于13.76%寿险行业平均增速;资产总额44.49亿元,同比增长126%。
投资收益则考验着机构的能力。2018、2019年信美相互总投资收益率分别为5.10%、6.11%,连续两年跑赢行业。
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影响着各行各业,保险也难独善其身。保费承压、下滑是疫情下的行业热词,而信美却实现业绩逆势增长。
这是古老而年轻的相互制优势的体现,“信任是相互保险的生命线,透明是维护这条生命线的保险绳,互联网技术为透明提供了技术保障。”
获客效率:截至2020年第一季度,信美的会员数从最初的221人增至48937人;客户数实现4037人至3506万人陡增。
投资效率:2018、2019年保险行业收益率分别在4.33%、4.94%,信美相互这两年的总投资收益率在5.10%、6.11%,跑赢行业平均水平。
奔向盈利趋势显现:寿险行业长期以来有“七平八盈”的说法,但信美在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首季盈利,离5月11日开业满三年差41天。
行业排名跃升:2019年,在共计91家寿险公司中,信美相互寿险行业排名提升了11位。
信美的发展正在突显这种相互制的“制度倒逼优势”,管理责任之大、效率要求之高、会员关注之紧都不是股份制公司所能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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