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报销比例与范围-哪里购买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企业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给予政策鼓励,由企业自主举办或参加的一种补充性医疗保险形式。主要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补充医疗保险主要由单位自行办理,可以按照单位职工工资总的4%计提,税前列支,由单位开设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三十五条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补充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应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由企业或行业集中使用和管理,单独建账,单独管理,用于本企业个人负担较重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药费补助,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也不得另行建立个人账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
根据上述规定,对符合补充医疗保险规定的,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计提而未实际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资金不得税前扣除。
2.企业补充医疗的报销比例
1)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的原则就是社保没有报销的那部分再从补充医疗中报销。比如,门诊1800以内部分及1800以上社保报销比例以外的部分、住院1300以内的部分及1300以上社保报销比例以外的部分,各地有所不同。
2)企业补充医疗能报销多少是根据单位自己选择而定的,比如,门诊单位可以选择在社保报销以外在报销60%、或80%甚至可以选择90%等等,住院也一样,可以选择在申报报销以后再报销90%、95%等等,这而比例在投保时进行选择;
3)企业补充保险的费用:要根据企业选择的补充保险的报销比例而定,门诊部分的费用是比较高的,选择90%比选择60%的费用要高,住院部分的费用是比较低的,所以很多单位选择补充医疗时,门诊的比例不选择那么高,这样费用就可以低一点,另外费用还和参保的人员多少、人员的平均年龄、退休人员的数量多少有关,所以补充医疗的保险费要和单位具体商量才能定下来;
4)企业补充医疗的保险费一年一交,可以在工资的4%中列支,但是不是说把4%都交上来,如果人员有变动,现在社保做增加或减少的变更,拿着社保的变更单就可以在保险公司做补充医疗的人员变更,退费或加费。
3.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说明
补充医疗保险实行基本医疗先行赔付的原则,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因患病发生的累计超过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的门(急)诊医疗费或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先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后凭医保中心开具的分割单及原始单据复印件或医院出具的分割单的医疗费用票据、明细清单、诊断证明原件等相关材料,由补充医疗保险对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由员工个人按比例支付的医疗费再行报销。结算年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按自然年)。
门(急)诊医疗费年底累计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的,凭医疗费用单据原件、医保专用处方底方、门诊病历本、费用明细清单等原始资料,于当年底至次年第一季度前由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当年度又产生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补充医疗保险不再报销。
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要在出院后一个月内到公司办理报销手续;在外地工作并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报销门(急)诊及住院费用时应先由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办理完毕后将材料交公司办理补充医疗报销手续;当地基本医疗保险不报销门急诊费用的,可随时交由公司办理补充医疗报销手续。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为补充,不可替代,其目的都是为了给职工提供医疗保障。但基本医疗和补充医疗都是限社保范围内用药。
4.补充医疗保险不予报销情形
1)自费药、基本医疗保险要求之外的外购药;
2)与诊断不相符的药品费用;
3)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住院的全部医疗费用;
4)不符合或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标准的医疗费用;
5)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各种责任事故引发的全部医疗费用;
6) 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引发的全部医疗费用;
7) 自杀、自残、酗酒等引发的全部医疗费用;
8) 境外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包括台、港、澳地区);
9) 在特需门诊就医和特需病房住院的全部医疗费用;
10) 诊治不孕不育症的全部医疗费用、孕前检查的全部医疗费用、预防用药的全部医疗费用;
11) 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费的医疗费用。
商业医疗保险
商业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国家鼓励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商业医疗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营的,赢利性的医疗保障。
我国医疗改革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由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补充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三者共同支撑的健康保障体系。
现在商业保险分为给付型保险和医疗报销型保险,给付型即消费者依一定数额交纳保险金,遇到重大疾病时,可以提前从保险公司获得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报销型即消费者所花费的所有医疗费用除去基本医疗报销或补充医疗报销完成后,剩余部分由商业医疗报销全额报销,这部分不分自费药、进口药或基本医疗保险要求之外的外购药,不符合或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标准的医疗费用也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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