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的四大颠覆
关于“新婚姻法”的争论,焦点集中在房子问题上:
颠覆1:明确婚前买房属个人财产,若男方婚前买房,女人离婚意味两手空空。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
颠覆2:一方父母给买的房从夫妻共同财产变为了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颠覆3:假如老公偷偷把房子卖了,以前老婆可以要求追回来,现在不行了。
第十一条规定: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颠覆4:只要没做公证,就算给了承诺,女方也没办法拥有男方的房产。
第六条规定:夫妻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一方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人说,“新婚姻法”是“男人法”,淡化了对女性的保护,一旦婚姻出现问题,女性可能面临着无家可归,有家归不得的窘境。也有人说,“新婚姻法”会减少“拜金女”的出现,有利于女性独立和自强。让我们来看看女人、男人和专家都是怎么来看待“新婚姻法”的吧!
新婚姻法唤醒女性保险意识
保险,比老公更值得信任的六大理由
第一大理由:保险是从来不会背叛的情人。在许多女人眼里,保险是女人最放心的依赖,在人生的风风雨雨中总是静静地陪伴着你。
第二大理由:保险是陪伴你终生的朋友。女人最大的幸运是长寿,女人最大的不幸也是长寿,当男人离开你的时候,只有保险将一直陪你一生。
第三大理由:保险是提高身份的资本。一旦因意外改变生活的时候,保险给你带来的是身份和尊严,女人拥有保险更是女性能力和地位提升的体现。
第四大理由:保险好比结婚的合同。结婚虽然有结婚证明作保证,但这份保证是不牢固的,而保险自始至终都是忠诚的。
第五大理由:保险是女人智慧的象征。在日本,聪明的女人选择男友的时候要“三高”,一要学历高,二要身材高,三要保障高,男人给女人买保险意味着男方有钱又有爱心和责任。
第六大理由:保持青春的礼品。化妆品只带给女人皮肤的美丽,而保险带来的更多是安心和无忧,更能使女人由内至外地散发美丽,要知道思虑甚少的无忧女人更易保持年轻。
女人拥有保险,是智慧的体现,有事的时候为你保驾护航,没事的时候可以颐养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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