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社厅近日公布《有关统一和标准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现行政策的通告》(下称“《通知》”),《通知》确立了2015年山东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的范畴、标准、基数和占比。文中将为您详细说明2015年山东省养老保险补缴的有关现行政策。
有关阅读文章:
2015年山东省养老保险领取规范
山东省员工退休手续办理手续
山东省内退员工工资怎么发?
山东省养老保险怎样迁移?实例表明
补缴范畴:
本次山东省养老保险补缴范畴包含:
1.山东省企业员工中仍与企业续存劳务关系、未抵达法律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各样缘故应保未保、终断交费或扣费的;
2.具备山东省户口,曾在山东省行政机关、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经历工作经验,但因各种各样缘故消除劳务关系或离去原企业,未报名参加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终断交费的男法定年龄45岁、女年满40周岁的工作人员,可补缴2011年 6月 30日(含)之前的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3.具备山东省户口,2011年 6月30日(含)之前领到工商局企业营业执照的个体户,能够个人信息补缴领到工商局企业营业执照至2011年6月30日 (含)之前的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补缴基数和占比:
本次山东省养老保险补缴基数和占比为:
1.以企业员工真实身份补缴的,用人公司和本人可按申请并经缴纳社保地社保经办人员组织核准的往年交费基数和交费占比为其补缴基础养老保险费 (含本钱和贷款利息)。没法明确往年薪资的,以所属市(指设区的市,含养老保险省直管公司,相同)实行的往年在岗职工平均收入的60%为基数补缴。贷款利息以往年发布的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计算。补缴花费由企业和本人各自压力,一次性交清。
2.以个人信息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所属市实行的上本年度在岗职工平均收入的60%为基数,按20%的占比,补缴往年基础养老保险费。补缴花费由本人压力,一次性交清。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