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保险的用户,出险后可拨打安邦保险理赔电话95569申请理赔。安邦保险理赔需要哪些材料?安邦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大家保保险网将为您详解。
安邦保险理赔电话
95569
安邦保险理赔流程
理赔流程及各环节时效承诺 | |
客户发生保险事故后,在48 小时内拨打95569热线电话 | 三分钟内完成报案受理 |
保险公司现场查勘 | 市区30分钟内到达现场,其它地区按里程公里数合理时间内到达现场或与客户预约查勘时间 |
在事故现场或维修场所,鉴定事故损失 | 1万元以下3个工作日完成 |
10万元以下5个工作日完成 | |
20万元以下7个工作日完成 | |
50万元以下15个工作日完成 | |
100万元以下20个工作日完成 | |
100万元以上30日完成 | |
客户提交必要的索赔单证 | 当场审查资料的有效性与齐全性,并向客户出具索赔材料接收回执单 |
理算确定赔偿金额 | 1万元以下3个工作日完成 |
20万元以下5个工作日完成 | |
20万元以上7个工作日完成 | |
网银支付保险赔偿金 | 客户对赔偿无异义,在提供准确有效的收款人银行账号信息后; |
1万元以下案件1个工作日内赔款到账 | |
1万元以上的案件3个工作日内赔款到账 |
安邦保险理赔时效
序号 | 案件金额(人民币:元) | 理赔给付时效(日) | 备注 |
1 | 10000元(含)以下案件 | 5 | 理赔材料收集齐全、达成赔款协议后 |
2 | 200000元(含)以下案件 | 7 | 理赔材料收集齐全、达成赔款协议后 |
3 | 200000元(含)以上案件 | 10 | 理赔材料收集齐全、达成赔款协议后 |
安邦保险理赔所需材料
索赔资料 | 收取方式 | |||
一、企业财产保险(含机损险)、工程险、家财险(含理财险)索赔资料 | ||||
1、保险凭证(保险单、批单等)原件/复印件,如涉及重复保险,还应提供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单及保险清单 | 被保险人提供 | |||
2、出险通知书或索赔申请书 | 我司提供,被保险人填写 | |||
3、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及事故认定材料(如气象证明、火灾<爆炸>证明及火灾<爆炸>事故认定书、公安部门的盗窃证明等,其中在气象证明材料中,如属大面积、大范围的自然灾害,可提供当地报纸或打印气象网站公布的气象材料作为证明。如非大面积灾害天气,当地报纸无法查询到的,需提供当地气象部门出具的专业《气象证明》) | 被保险人提供 | |||
4、受损标的清单(含施救费用清单) | 我司提供,被保险人填写 | |||
5、损失的相关依据或凭证(损失标的的购置、建造、维修发票或收据,购置、建造、维修合同及工程量清单或预决算书、施救费用票据等) | 被保险人提供 | |||
6、受损财产的技术鉴定或检测报告材料 | 被保险人提供 | |||
7、受灾现场平面图 | 被保险人提供 | |||
8、财务帐册、文本材料(部分材料根据实际需要提供) 企业财产险——企业会计帐册(投保时、出险时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总帐、分类帐、明细帐、成本核算、出入库帐等); 工程险——设计材料、施工合同、建设标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图纸、工程地质报告、建筑企业资质证明、施工进度图、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决算书、零号台帐、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监理日志、事故讨论分析会议材料、出险原因鉴定结论等; 家财险——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 | 被保险人提供 | |||
9、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 | 被保险人提供 | |||
10、赔款帐号(含开户名、开户行及开户帐号,其中开户名需与被保险人名称一致) | 被保险人提供 | |||
11、赔款收据及权益转让书 | 我司提供,被保险人盖章、签字 | |||
12、如涉及第三方责任,还应提供向责任方索赔材料以及责任方回函 | 被保险人提供 | |||
13、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 被保险人提供 | |||
二、责任保险索赔资料 | ||||
1、保险凭证(保险单、批单等)原件/复印件,如涉及重复保险,还应提供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单及保险清单 | 被保险人提供 | |||
2、出险通知书或索赔申请书 | 我司提供,被保险人填写 | |||
3、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及事故责任认定材料(如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事故认定书、工伤及职业病鉴定、当地公安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事故证明及责任认定等) | 被保险人提供 | |||
4、受损标的清单(含施救费用清单) | 我司提供,被保险人填写 | |||
5、与受害第三方或赔偿对象签定的经济合同或凭证材料(如劳动合同、代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保安服务合同、旅游合同、供电合同、承运合同、销售合同、停车凭证、门票、消费凭证、运输凭证等) | 被保险人提供 | |||
6、向受害第三方赔款的经济赔偿凭证及依据材料,包括第三方的赔偿协议、赔款收据或收条、赔偿项目及各项目的赔付标准和依据(受损财产的购置、建造、维修发票或收据、受损财产的技术鉴定或检测报告材料等,人身损失详见——涉及人伤损失索赔时提供索赔资料) | 被保险人提供 | |||
7、具体事故过失或过错情况说明 | 被保险人提供 | |||
8、证件及质资材料:行驶证、驾驶证、体检回执、经营许可证、从业资格证等 | 被保险人提供 | |||
9、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 | 被保险人提供 | |||
10、赔款帐号(包含开户名、开户行及开户帐号,其中开户名需与被保险人名称一致) | 被保险人提供 | |||
11、赔款收据及权益转让书 | 我司提供,被保险人盖章 | |||
12、经人民法院判决、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相关部门调解的,应提供判决书、仲裁书或调解书 | 被保险人提供 | |||
13、涉及人伤损失索赔时提供索赔资料 | 被保险人提供 | |||
门诊治疗 | 1、2、3、5、6、7、9、14、16、17、18 | 1、诊断证明书、住院(门诊)病历本、检查报告 | 10、死亡证明书(验尸报告)、公安机关销户证明 | |
2、医疗费用清单 | 11、丧葬费发票、火化证明 | |||
住院治疗 | 1、2、3、4、5、6、7、9、14、16、17、18 | 3、医药费原始发票 | 12、供养关系证明(被抚养人伤残证明) | |
4、续医费用证明 | 13、被抚养人身份证明 | |||
定残 | 1、2、3、4、5、6、7、8、9、12、13、14、15、16、17、18 | 5、休假、护理证明 | 14、住宿费、交通费票据 | |
6、劳工合同(伤者、护理人员) | 15、户口本复印件、户籍性质证明、 | |||
7、事故前三个月及休假期间工资表,纳税清单 | 16、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书 | |||
17、损害赔偿调解书 | ||||
死亡 | 9、10、11、12、13、14、15、16、17、18 | 8、伤残评定书 | 18、经济赔偿凭据 | |
9、身份证复印件(伤者) | 19、法院民事判决书、调解书(诉讼案件需提供) | |||
1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 被保险人提供 | |||
三、人身意外保险索赔资料 | ||||
申请项目 | 1、保险单(凭证)原件/复印件,如涉及重复保险,还应提供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单及保险清单 2、医疗费用收据原件 3、事故者身份证明 4、门诊病历 5、住院病历(住院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 6、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处方 7、病理/血液/影像检查报告 8、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法医鉴定书或尸检报告 9、户口注销证明 10、丧葬火化证明 11、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12、残疾鉴定报告 13、受益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14、受益人与事故者关系证明 15、意外险理赔申请书 16、赔款收据 17、赔款帐号(包含开户名、开户行及开户帐号) 18、其他与案件有关材料 注:对上述材料,申请时应提供原件附检。 | 需提供的理赔材料 | ||
住院医疗 | 1.2.3.4.5.6.15.16.17.18 | |||
住院津贴 | 1.2.3.4.5.15.16.17.18 | |||
重大疾病 | 1.2.3.4.5.6.7.15.16.17.18 | |||
意外伤残 | 1.2.3.4.5.6.11.12.15.16.17.18 | |||
意外身故 | 1.2.4.5.6.7.8.9.10.11.13.14.15.16.17.18 | |||
疾病身故 | 1.2.4.5.6.7.8.9.10.13.14.15.16.17.18 | |||
意外伤害门诊医疗 | 1.2.3.4.6.7.11.15.16.17.18 | |||
四、货物运输保险索赔资料 | ||||
1、保险凭证(保险单、批单、预约保险合同等)原件/复印件,如涉及重复保险,还应提供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单及保险清单 | 被保险人提供 | |||
2、出险通知书或索赔申请书 | 我司提供,被保险人填写 | |||
3、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及事故责任认定材料(如海事报告、交通事故认定、气象证明、公安部门的盗窃证明等,其中在气象证明材料中,如属大面积、大范围自然灾害,可提供当地报纸或打印气象网站公布的天气资料作为证明。如非大面积灾害天气,当地报纸无法查询到的,需提供当地气象部门出具的专业《气象证明》) | 被保险人提供 | |||
4、受损标的清单(含施救费用清单) | 我司提供,被保险人填写 | |||
5、货损检验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商检、船检、公估报告) | 被保险人提供 | |||
6、正本运输契约(包括提单、运单、货票、提货单、装箱单、运输合同、货运记录等) | 被保险人提供 | |||
7、相关贸易单据(如货物原始发票、货物购销合同、货价证明等) | 被保险人提供 | |||
8、航海材料(本航次的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电台日志,船长海事声明等) | 被保险人提供 | |||
9、车辆或船舶证件材料: 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体检回执等; 船舶——船舶所有权证书、适航证、船舶检验证书、年检证书、船级证书和船员证书等 | 被保险人提供 | |||
10、赔款帐号(含开户名、开户行及开户帐号,其中开户名需与被保险人名称一致) | 被保险人提供 | |||
11、赔款收据及权益转让书 | 我司提供,被保险人盖章 | |||
12、如涉及第三方责任,应提供向责任方索赔材料以及责任方回函 | 被保险人提供 | |||
13、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 被保险人提供 | |||
五、船舶保险索赔资料 | ||||
1、保险凭证(保险单、批单等)原件/复印件,如涉及重复保险,还应提供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单及保险清单 | 被保险人提供 | |||
2、出险通知书或索赔函 | 我司提供,被保险人填写 | |||
3、受损项目清单(含施救费用清单) | 我司提供,被保险人填写 | |||
4、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簿、适航证书、年检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载重线证书、在船船员名单及职务船员的适任证书,船舶进出港签证、装载记录 | 被保险人提供 | |||
5、本航次的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电台日志,船长海事申明、事故主管机关的调查结论、船员陈述笔录、检验报告、相关气象证明材料 | 被保险人提供 | |||
6、船舶修理工程单、结算单、发票,救助合同、打捞合同、施救协议及相关发票 | 被保险人提供 | |||
7、碰撞触碰事故的调解书、协议书、判决书及相关支付证明,共同海损理算报告、被保险人其他损失的支付证明材料 | 被保险人提供 | |||
8、船舶历史维修记录、相关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船级证书、船级社检验报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 | 被保险人提供 | |||
9、赔款帐号(含开户名、开户行及开户帐号,其中开户名需与被保险人名称一致) | 被保险人提供 | |||
10、赔款收据及权益转让书 | 我司提供,被保险人盖章 | |||
11、如涉及第三方责任,应提供向责任方索赔材料以及责任方回函 | 被保险人提供 | |||
12、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 被保险人提供 | |||
六、农业保险索赔资料 | ||||
1、保险凭证(保险单、批单、分户清单等)原件/复印件,如涉及重复保险,还应提供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单及保险清单 | 被保险人提供 | |||
2、出险通知书 | 我司提供,被保险人填写 | |||
3、索赔申请书 | 我司提供,被保险人填写 | |||
4、受损标的清单(含施救费用清单) | 我司提供,被保险人填写 | |||
5、损失相关依据及凭证 | 被保险人提供 | |||
6、事故证明: 气象证明、火灾证明(种植业保险);防疫证明和饲养记录、牲畜死亡原因证明、财政补助证明(养殖保险);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需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真实、合法证明(养殖保险);损失情况说明、相关主管部门真实、合法的证明,以及保险人合理要求的有效的、作为请求赔偿依据的其他证明材料(收获期小麦火灾保险);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生猪死亡原因证明、死亡数量证明及其接受动物免疫证明、有效的投保证明、其他保险人合理要求的作为请求赔偿依据的证明材料(生猪防疫损失补偿保险) | 被保险人提供 | |||
7、赔款帐号(含开户名、开户行及开户帐号,其中开户名需与被保险人名称一致) | 被保险人提供 | |||
8、赔款收据及权益转让书 | 我司提供,被保险人盖章 | |||
9、如涉及第三方责任,应提供向责任方索赔材料以及责任方回函 | 被保险人提供 | |||
10、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 | 被保险人提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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