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被称“以房养老”,即把自己的房子抵押出去,每月获得养老金额。
有人认为,政府在推卸养老责任,“算计”老百姓房子。官方紧急出面表态:“以房养老”只是一种选择,与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关系。
有媒体也发出评论:“以房养老”意味着养老金筹集渠道有望拓宽,不再仅依靠存款和退休金。
实际上,“以房养老”概念10年前就被提出来,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哈尔滨等地近年来也在试点“以房养老”的多种模式。
此次试点具体方案尚未出台。专家认为,这次试点要想成功,还需政府引导,为老人和保险公司出台一些优惠、鼓励政策。
“以房养老保险”10年未获批
与靠出租房屋拿租金、或卖掉房子拿房款养老不同,老人向保险公司抵押自己的房子投保,投保后可以继续住在房子里。在世时,每月支取养老金;去世后,房子归金融机构处置。
这种模式起源于荷兰,如今美国、加拿大、英国、新加坡、日本等已经普及。
“个案商业运作难建公信力”
金融机构担心房价会跌,民众则担心房价会涨,抵押后亏本。这也导致一些地方的试点进行不下去,北京是其中一例。
2007年,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公司开始和北京的养老机构合作,探索“养老房屋银行”。
与将要试点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相比,这个模式不改变房屋所有权。
按照设计,老人与中介机构签订协议,出租自己房屋,租金直接给养老院。老人可选择是按年还是按月收租金。这样的操作模式,被认为“符合传统价值观念”。
“多了一种选择,不具强制性”
民众还担心,政府提“以房养老”,那是不是没有房子的人,就不能养老了,或者,只靠基本的养老金是不够养老的?
9月19日和20日,民政部连续发声,平复公众对“以房养老”的质疑:“以房养老”只是一种选择,与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关系。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华南农业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系副教授张开云,说出了自己的理解:“以房养老是养老政策多层次、多支柱背景下的多选之一,是自愿选择而非强制性的。同时在顺序上,是存在了社会养老、家庭养老、国家帮扶、社区服务等养老选项后又增加了一个,而不是意味着,国家先收了你的房子,等你钱还不够时,再考虑其他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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