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我们买保险,签订保险合同时条款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除了要如实告知,对保险合同条款有基本的了解也是非常重要的。而合同中除了保险责任、宽限期、复效期等基本条款外,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其中一项特殊的条款,也可以说是为保障投保人利益而设计的条款。这项条款规定,对于长期保险而言,保险合同签订2年后,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就必须要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不得以各种理由拒赔。但现实生活中,这个特殊条款生效后,保险公司真的会什么情况都会赔付保险金吗?其实绝大部分情况会赔付,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种情况是既往症
这种情况,一般来说是指被保险人在投保之前,就已经罹患了或罹患过某种重大疾病或者可能引起重大疾病的轻症,那么,即便合同生效超过两年,也是不受“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保护。这是因为保险合同中重疾险赔付有规定: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从上文的具体赔付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重疾险的赔付中,有一个重要的关键词,那就是“首次发病”,如果已经罹患了某种重大疾病,再来投保,即便合同生效超过两年,保险公司虽不能解除保险合同,但却可以提出合同自始无效!因为被保人在投保之前就已经有既往症了。因此,已经罹患了某种重大疾病或者相关轻症了,就不要想着等到两年之后再来申请保险公司赔付,那是很不靠谱的。
第二种情况是等待期出险
事实上,我们都知道,如果我们投保后,没度过等待期就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一般来说是不赔付的。但是,如果在等待期出险,比如罹患了某种重大疾病,不告知保险公司,而是等到两年之后,再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保险公司会赔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不受“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保护的。
具体来说,这和上文的投保前已经有既往症不赔付的情况是有些相似的,保险公司赔付的时候,看的是首次发病的时间,所以,不要想着得到了重大疾病之后再拖两年来申请理赔,那样是得不偿失的,还是及早治疗才对。
总的来说,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尽管对被保险人利益有一定的保护作用,但我们也不能将其当做“金科玉律”一般,它也是有例外的情况发生的,我们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最重要的是确保自己能够买对保险,能够买到自己所需要的保障,但最好不要想着通过保险来获得更多的钱财,因为当我们申请理赔的时候,也就意味着有不幸的事情发生,保险只是用来以防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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