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公司按受益人提供齐全的申请证明文件和资料时的万能保单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受益人提供文件或资料的时间如在保险期间以外的,则以保险期间届满日为准。
生存年金:合同届满五周年后仍生存,且合同万能保单账户价值不低于人民币两千元的,年金受益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领取生存年金。生存年金受益人提出申请领取生存年金后的首个合同生效对应日,及自该首个合同生效对应日起,每届满一周年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的,保险公司按每个合同生效对应日当日合同万能保单账户价值的百分之三给付生存年金。给付后合同万能保单账户价值等额减少。如合同万能保单账户价值低于人民币两千元的,则保险公司有权暂时终止给付后续生存年金,合同继续有效。
满期保险金: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的,保险公司按保险期间届满日当时的万能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一、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金给付条件,由年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二、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的,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5.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条第一或第二款所列证明和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将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经核定后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公司在与申请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公司将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自您收悉本合同之日或本合同生效之日(以较晚者为准)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不支付保险费,本合同自始不生效;若我们已经收取保险费的,您可以在犹豫期内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人民币10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1)保险合同;(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总结:福掌柜年金保险是一款合格的年金保险,有需要的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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