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公司: 中国人寿
投保年龄:出生28天-70周岁
交费期限:3/5/10年交
保障期限:终身
投保范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八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本保险。
一、年金
自本合同生效年满一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
二、关爱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关爱金领取日,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关爱金。
三、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关爱金领取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本合同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关爱金领取日起二十个保单年度内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合同关爱金领取日起二十个保单年度内应给付的年金总额与本合同关爱金领取日起已给付年金金额两者的差额;
2.本合同现金价值。被保险人于关爱金领取日起二十个保单年度届满后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属于投资理财保险产品;
2、合同生效满一年,年年可领年金,有7种可选择的关爱金领取方式,最早55岁便可返还所交保费,还有身故保障;
3、享有每年公司的红利发放,可一次领取,也可进行复利生息;
4、提供借款,额度为合同现金价值的80%。
综上所述,该产品具有快速返还、客户利益稳定等特点,并且满足消费者多重需求,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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