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重大疾病越来越普遍、越来越年轻化,重大疾病保险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而且成为人寿保险中非常重要的保障型保险产品。重疾险自1995年引入我国市场,经过20多年的发展,重疾险产品的保障功能逐渐完善、保障范围也日趋全面。
确诊即赔,是重疾险最为人所知的特点,它指被保险人在确诊,罹患合同约定的重疾、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某个状态、或者需要合同约定的某个手术时,保险公司会一次性赔付保险金,而且不限制被保险人如何使用这笔保险金。不过,虽然重疾险都是确诊即赔,但是在给付方式上还是有些许区别的,今天保险网的保险规划师来给大家讲一下重大疾病保险的给付方式。
1.额外给付
需要同时购买其它主险,例如同时投保终身寿险或者养老保险,属于消费型险种,自然费率设计比较多见。也就是三十岁这一年只需要三、四百元,缴费至60岁后每年都要超过几千,且不发生理赔时保费不能返还。身故给付现金是按照主险的保额进行理赔的。
2.提前给付
需要同时购买其它主险,多数限定在同时投保终身寿险,属于消费型险种。身故给付现金同样是按照主险保额进行理赔的。在这里,凡是看见有“提前给付”字样的附加重疾,需要了解它有个极为显著的特征——附加的重疾一旦发生理赔,主险的保额要相应减去理赔数额。例如投保20万终身寿险附加提前给付重疾10万,如果发生重疾理赔得到10万,终身寿险则要减去已理赔的10万,由20万变为10万。如果终身寿险和附加提前给付各投保10万,一旦发生重疾理赔,主险减后为零,保险合同就会终止。
3.独立给付
独立给付主险型重大疾病保险包含死亡和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而且其责任是完全独立的,并且二者有独立的保额。如果被保险人身患重大疾病,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死亡保险金为零,保险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未患重大疾病,则给付死亡保险金。此型产品较易定价,只需考虑重大疾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但对重大疾病的描述要求严格。
4.比例给付
按比例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是针对重大疾病的种类而设计,主要是考虑某一种重大疾病的发生率、死亡率、治疗费用等因素,来确定在重大疾病保险总金额中的给付比例。当被保险人患有某一种重大疾病时按合同约定的比例给付,其死亡保障不变,该型保险也可以用于以上诸型产品之中。
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种类很多,大家在选择产品时,不仅要关注等待期、保障范围、保险期限、保险金额等重要的信息,重大疾病保险的赔付方式也要注意,选择贴合自己需求的赔付方式才能在风险来临时给您最及时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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