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我省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已出台,根据方案,参保人患大病后报销比例明显提高,家庭负担减轻。从今年开始,我省将全面实施大病保险。
根据国家《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只要基本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超过当地年人均收入,参保人可以再次报销,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人是这次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针对以往很多大病往往要去外地大医院诊治,造成异地报销的难题,我省将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由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承办的保险公司将发挥其网络优势,给予异地就医的参保人以同等的报销待遇。
目前,我省正酝酿把基本医保、大病保障、医疗救助制度、商业保险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多层次的全民医保体系,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疾病风险的机制,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病有所医”。记者了解到,今年我省将做好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衔接,优先将20种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除免费救治项目外,新农合按照70%—75%的比例进行补偿;补偿后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险按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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