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桐心守护重大疾病保险保障:
1、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5周岁
保障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10年/15年/20年
2、保障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合同所保障的重大疾病是100种,分A、B 2组。
其中被保人第一次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确诊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合同100%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该一种或多种重疾的保险责任终止,其余重疾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合同重疾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2次为限,间隔期为180天,在第2次给付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额外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人在第十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第一次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确诊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合同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之外,再额外给付50%的的基本保额,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恶性肿瘤二次赔付
被保险人在初次确诊为恶性肿瘤,且本公司已经按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再次确诊仍处于恶性肿瘤状态,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持续或复发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恶性肿瘤间隔期为3年。
轻症疾病保险金
合同所保障的轻症疾病是40种,不分组,无间隔。
其中被保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确诊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该一种或多种轻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其余轻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合同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5次为限,在第5次给付完成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中症疾病保险金
合同所保障的中症疾病是20种,不分组,无间隔。
其中被保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确诊合同所定义的中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该一种或多种中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其余中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合同中症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2次为限,在第2次给付完成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身故保险金
18岁前身故,按照按照已交纳的保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18岁后身故,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人豁免
被保人初次确诊轻症、中症、重疾,即免交剩余保费,豁免部分视为已交,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人豁免
投保人初次确诊轻症、中症、重疾,或者身故、高残、末期疾病,即免交剩余保费,豁免部分视为已交,合同继续有效。
二、桐心守护重大疾病保险值得购买吗?
桐心守护重大疾病保险是一款保障160种疾病,重大疾病多次赔付,累计赔付10次;恶性肿瘤单独分组,3年后新增/复发等额外赔付;而且投/被保人双豁免,非常贴心;而且投保后钱10年还可额外增加50%的重疾保额,可以说是非常适合想要购买多次重疾险赔付的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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