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公司:中国人寿;
投保年龄:28天至17岁;
投保范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十七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主合同被保险人可作为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由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同主合同的保险期间;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产品特色:是一款少儿豁免保险产品,患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和少儿疾病可豁免保险费。
保费豁免,利益不变
一、特定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退还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自被保险人特定疾病确诊日起,于主合同及本公司所认可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每个保单年度的各保险费交付日期免予收取主合同及本公司所认可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当期应付保险费。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二、少儿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少儿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退还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少儿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自被保险人少儿疾病确诊日起,于主合同及本公司所认可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每个保单年度的各保险费交付日期免予收取主合同及本公司所认可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当期应付保险费。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 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六、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九、遗传性疾病(不包括九、遗传性疾病(不包括中度肌营养不良症中度肌营养不良症))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所指特定疾病和少儿疾病,本附加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所指特定疾病和少儿疾病,本附加 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综上所述,这款保险产品的保障有哪些和免责条款就这些了,大家买保险要谨慎才是真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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