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到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不断深入推进。在全社会经济形势一片大好下,市场的需求也日趋旺盛。当前是我国发展社会经济的最好时期,也是保险业取得进一步发展的有利时机。优质的服务有利于增加客户对保险企业的了解和认识,缩短保险企业与客户间的距离,增强客户的信任感及认同感,提高客户的忠诚度,从而在对手林立的保险市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近年来,保险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变发展方式,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各陆续实施了一系列服务承诺,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业务管理能力提升,提高了理赔时效,改善了服务水平。但是,仍有个别公司存在服务承诺流于形式、服务水平跟不上承诺要求、服务承诺执行情况差、甚至在理赔时限上达不到规定的要求等问题,影响了行业形象,损害了被保险人利益。为促进保险公司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加强对各公司服务承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护广大被保险人利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各公司应以保护广大被保险人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刻认识到服务承诺具有的社会契约性质,要在符合法规的框架下,在与公司的服务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相适应的基础上作出服务承诺,严禁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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